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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寧污泥處置中心項目
該項目是湖北省咸寧市污泥處置PPP項目,由咸寧市政府授權咸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與湖北咸寧首大環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咸寧首大公司”)簽訂PPP協議,由咸寧首大公司負責建設及運營。咸寧首大公司于2014年11月5日登記核準成立,注冊資本金為1000萬,地點位于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向陽湖鎮綠山村,服務范圍涵蓋咸寧市城區范圍內生活污水處理廠所產生的市政污泥。
項目總規模 200 噸/日,其中一期已建成并運營的規模為處理污泥100噸/日,項目一期總投資3800萬元,占地23.06畝。項目特許經營權期限為30年(含建設期一年)。技術工藝采取國內技術成熟的“高干脫水+焚燒”的方式將污泥的含水率降至50%以下后進入垃圾焚燒發電廠協同焚燒處置。實現了污泥處置無害化、資源化、減量化的目標,徹底解決了因污泥處置不當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的問題。
項目于2016年10月正式開工建設,2018年2月經咸寧市人民政府批準進入試運營,2018年11月1日進入正式運營。